145:杀害笙笙父母的凶手-《暗黑系暖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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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若不说,他大概想不起来这事儿了,眉头松开,他扔了两个字:“礼物。”

    姜九笙从善如流:“我有几个口味的戒烟糖不错。”

    宇文冲锋直接掐断了电话,把手里的烟按了,这才发现手机里有两条未读信息。

    一条是他的远在国外的妹妹宇文听发来的,五十九秒钟的语音,用很快的语速说了一堆祝词。还有一条是谢荡,就简单一句话:“晚上去你那。”

    粗暴任性,这家伙!

    宇文冲锋回了个‘滚’的表情包,回完,拨通了总裁办的电话:“帮我把晚上的行程取消。”

    约摸过了十分钟,姜九笙的助理小乔送了戒烟糖上来,还有一瓶酒,与一张卡片。

    卡片上只有三个字:“宇文收。”

    没有署名,端端正正的正楷,是姜九笙的字体,她的字一向好看,像从字帖上拓下来的范本,即便是签名,也没有丁点花哨,字迹横平竖直的。

    酒瓶上有刻字,简单的祝词与日期。

    是她自酿的红酒,每年他生日,她都会送他一瓶,度数很低,甘冽,照着他的口味调的,不过他从来没有动过,谢荡觊觎了几次,也没让他喝一口。

    宇文冲锋把卡片放进最底下的抽屉里,抬头:“你跟姜九笙多久了?”

    小乔拘谨地站在一旁,小声回答:“快一年了。”

    “江大法学系毕业?”他漫不经心的语调。

    她点头,说是。

    “高材生当艺人助理可惜了点,”宇文冲锋背靠转椅,抬了抬下颚,“想没想过调职?”

    小乔神色立马紧张了:“我很喜欢笙姐,不想调职。”回答完,她怯怯低头,十分低眉顺眼,一双圆圆的杏眼,炯炯有神。

    宇文冲锋端详了两眼,收回视线:“你可以出去了。”

    小乔应声说是,规规矩矩地出了办公室,带上了门。

    半开的窗户外吹进一缕风,卷着桌上的白色纸页随风翻动,簌簌轻响,风顿,停在了一页,白纸黑字,右上角贴了一张照片。

    入室盗窃杀人犯:陈杰。

    彩色的寸照里,男人生了一双杏眼,圆目有神,杏眼炯炯。

    元旦前后,姜九笙的通告很多,近来,她失眠得厉害,瘦了许多,时瑾便变着法子给她做各种大补的食物,只是,她胃口不太好,吃得少,倒是大半都进了姜博美的肚子,才不过四五天,姜博美胖了一圈了,剪了毛,就跟个球似的,团成一团就能滚了。

    早饭过后,莫冰让人送来了几件晚礼裙。

    姜九笙对着镜子比了比,抬头看镜中的时瑾:“哪一件好看?”

    他的建议是:“黑色。”

    是一件旗袍,长及脚踝,裙摆与衣领绣了青色的藤蔓,简单大方,她拿在手里,对着镜子反复比量。

    时瑾从后面抱住她,抬头,看镜中她的眼睛:“berrytor慈善晚会?”

    她稍稍转头:“你怎么知道?”

    berrytor明星慈善晚会的主创是一家时尚杂志,到今年,已经连续举办了七年,募捐善款无数,在圈内风评很好,受邀的艺人,遍及影视歌三栖,连续两年姜九笙都因档期问题,未能出席。

    今年,berrytor的主编言夏,提前了两个月便把邀请函送到了莫冰手里。

    不过,姜九笙只告诉了时瑾会外出,并未说起过具体的行程。

    时瑾缓缓在她耳边说:“举办地点是秦氏旗下的会所,主办方给我送了邀请函。”

    姜九笙明白了。

    消息传得很快,秦家六少接手了秦氏酒店一事,在上流的圈子已经不是什么秘密,赶着巴结的人自然不少。

    她把旗袍放下,转过身去:“那你去不去?”

    “下午安排了紧急手术,结束后,约了酒店的高管做工作交接,要晚点才能过去。”时瑾很遗憾,“抱歉,不能陪你走红毯。”

    “没关系。”姜九笙把手环在他腰上,“红毯前会有很多媒体,你不去也好,不想他们拍你。”

    不想媒体拍他,不想他的照片公众,即便没有觊觎之心,她也不太乐意网上陌生的男男女女对着时瑾的照片天马行空、揣测臆想。

    巴不得藏起来,看都不给看。

    她以前没发现,原来自己竟这般小气。

    时瑾轻笑,说知道了,说不让拍。她心满意足地抱着他的脖子,踮脚亲他。

    “笙笙,”时瑾扶着她的腰,低头,眼里藏有星辰大海,看着她时深邃专注,他说,他还没见过她穿旗袍的样子。

    自然是没见过,她素来怎么舒服怎么穿,又是唱摇滚,即便是上节目,也多是利索英气的风格,衣帽间里最多的便是卫衣牛仔裤。

    莫冰也说了,她可能是最不注重穿衣的艺人,不像别的艺人,绞尽脑汁博眼球,各种机场街头私服秀,哪像她,一件黑色卫衣,帽子一戴,就能从南走到北。

    “要现在看吗?”她问。

    时瑾点头,说:“要。”

    她拿了旗袍,要去浴室。

    他拉着她的手没松,眼里有墨色的光,像黑夜里的星辰,灼灼发光:“在这换。”

    她想了想,也不忸怩,张开手,要他给她换。

    倒是时瑾,木讷了动作,笨拙得不行,磕磕绊绊了一番才把她的衣服褪下,屋里没有开暖气,她有些冷,只是时瑾却出了汗,眼睛有些潮红。

    “笙笙,抬手。”声音沙哑,时瑾目光盯着她眼睛。

    姜九笙抬了手。

    未等到旗袍着身,时瑾的吻已经落下了,从锁骨,到胸前,吮了大片大片的痕迹出来。

    亲热时,时瑾很喜欢留下痕迹,一点也不温柔,他说忍不住,总会把她咬疼。

    姜九笙也由着他。

    “笙笙,”时瑾抬头,瞳孔嫣红,有些急,呼吸微乱,“解不开。”

    她笑了,抱着时瑾的脖子,小声在他耳边说,是前扣。

    时瑾似乎很诧异,盯着看了许久,才低头,埋在她胸前,用牙齿咬她内衣的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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