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难道陳李兩家都梦想攀高枝嫁更好人家或名门望族,互相瞧对方不顺眼?! 可是古代人门户之见很深,太祖朝又定下规例,良賤不相配,甚至要当成犯罪。 大明律戶律:“若妄以奴婢為良人,而與良人為夫妻者,杖九十,各離異、改正。” 所以,妾与妻是绝对不能混為一談的,大明律戶律:“妻在,以妾為妻者,杖九十,並改正。” 李家老头丧妻无子女,李家老夫人被他从教坊司買回家当妾,生下子女仍算是庶出子女。 庶出子女也受歧视,悔婚者多,这事肯定是一種对乃母的歧视。 因為大明官员是不准納樂户女子為妻妾的。 大明律戶律:“凡官吏娶樂人為妻妾者,杖六十,並離異。若官員子孫娶者,罪亦如之,附過。” 官吏歧视樂户妻妾以至庶出子女。民间自然跟風。 因此大明律甚至要订明若已知情明白所订婚对象是庶出子女後又悔婚,要罚笞五十。 所以,李家这一票庶出少爺小姐受到大户人家歧视,难得婚配,在这个年代自是普遍现象。 但他們又自视书香世家,高人一等,又不願与一般百姓通婚,这便把婚事蹉跎至今了。 甚至陈、李兩家这样子类似背景的庶出子女,竟然都互相看不上对方。 直至李大小姐遇上了父母双亡,家中已无长辈,天不怕地不怕,独立异行的范公子,才有了转机。 可惜又给她兄长失德败行连累了。 「而且媒婆说,好多人家嫌小姐是天足……。」小仙似乎怕他不肯相信,继续说道: 「後來小姐难得有缘结識了范公子,私订了终身,范公子刚想求親又遇上鞑子犯边兵禍,鞑子退兵之後……但范公子又在服孝丧……小姐他們真的清清白白,老爺千万別误会了。」 守喪,又稱為服喪或守孝。受到儒家思想的影響,華人社會非常注重「孝道」,傳統觀念認為孩子出生之後的三年之內,父母都要待在小孩身邊隨時照顧著。因此對於過世的直系長輩(父母、祖父母),也應該用三年的時間報答,利用這段時間服喪以示哀慟與孝心。 第(2/3)页